眼视光与配镜教研室

教学检查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-08-31供稿:点击数:

一、新学期开课前,检查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、教案等准备情况。

二、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。每学期检查教学计划2~3次,并及时统计检查结果,对执行计划不严格者提出批评,限期改正。

三、教案检查。每学期组织一次教案检查,每年举行一次教案展评,并将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四、督导听课。由教务科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评教 ,评教结果反馈给本人,根据评教和其它教学检查情况将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分档,记入个人业务档案。

五、定期抽样检查。在教学过程中,教务科将组织人力对任课教师的教案、教学进度计划、教室日专、布置的作业及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进行抽查,了解教学情况。

六、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2~3次,及时了解教学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七、以上各项工作由教务处、教研室分别组织,相互协调。

联系电话:0375-3262169(校办)0375-2742575(招生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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